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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 2ml:0.3g
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 2ml:0.3g
英文名稱:Clindamycin Phosphate Injection
漢語拼音:Kelinmeisu Linsuanzhi Zhusheye
【規格】(1)2mL:0.3g (按C18H33ClN2O5S計)
(2)4mL:0.6g (按C18H33ClN2O5S計)
【適應症】 1.本品適用於革蘭氏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
(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
(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併感染等。
覈準日期:
2007年05月18日
修改日期:
2014年11月17日
2015年08月19日
2015年10月09日
2015年12月1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03月09日
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說明書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於兒童肌肉注射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
英文名稱:Clindamycin Phosphate Injection
漢語拼音:Kelinmeisu Linsuanzhi Zhushe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爲克林黴素磷酸酯,其化學名稱爲:7-氯-6,7,8-三脫氧-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L-蘇式-α-D-吡喃半乳辛糖甲苷-2-二氫磷酸酯。
其化學結構式爲:
分子式:C18H34ClN2O8PS
分子量:504.97
輔料:苯甲醇、依地酸二鈉、氫氧化鈉、活性炭(供注射用)。
【性狀】
本品爲無色至微黃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1.本品適用於革蘭氏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
(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
(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併感染等。
(3)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癰、膿腫、蜂窩組織炎、創傷和手術後感染等。
(4)泌尿系統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敗血癥、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本品適用於厭氧菌引起的各種感染性疾病:
(1)膿胸、肺膿腫、厭氧菌引起的肺部感染。
(2)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敗血癥。
(3)腹腔內感染:腹膜炎、腹腔內膿腫。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輸卵管及卵巢膿腫、盆腔蜂窩組織炎及婦科手術後感染等。
【規格】
(1)2mL:0.3g (按C18H33ClN2O5S計)
(2)4mL:0.6g (按C18H33ClN2O5S計)
【用法用量】
本品可靜脈滴注給藥,也可肌肉注射給藥。
1.成人,劑量如下:
中度感染:0.6~1.2g/日,可分爲2次(每12小時1次)、3次(每8小時1次)或4次(每6小時1次);
嚴重感染:1.2~2.4g/日,可分爲2次(每12小時1次)、3次(每8小時1次)或4次(每6小時1次),或遵醫囑;
2.兒童,劑量如下:
中度感染:15~25mg/kg/日,可分爲3次(每8小時1次)或4次(每6小時1次);
重度感染:25~40mg/kg/日,可分爲3次(每8小時1次)或4次(每6小時1次),或遵醫囑;
靜脈滴注需將本品0.6g用100mL—200mL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液稀釋成≤6mg/mL濃度的藥液,每100mL 滴注時間不少於30分鐘。
【不良反應】
國外文獻顯示,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劑不良反應情況如下:
1.胃腸道反應:常見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嚴重者有腹絞痛、腹部壓痛、嚴重腹瀉(水樣或膿血樣),伴發熱、異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腸炎)。腹瀉、腸炎和假膜性腸炎可發生在用藥初期,也可發生在停藥後數週。
2.血液系統:偶可發生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和血小板減少等;罕見再生障礙性貧血。
3.過敏反應:可見皮疹、瘙癢等,偶見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和血清病反應等,罕見剝脫性皮炎、大皰性皮炎、多形性紅斑和Steven-Johnson綜合徵。
4.肝、腎功能異常,如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黃疸等。
5.靜脈滴注可能引起靜脈炎;肌內注射局部可能出現疼痛、硬結和無菌性膿腫。
6.其他:耳鳴、眩暈、念球菌感染等。
國內克林黴素磷酸酯和鹽酸克林黴素注射劑的不良反應報道有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腎功能損害和血尿,另有極少數嚴重病例出現的不良反應包括呼吸困難、過敏性休克、急性腎功能衰竭、過敏性紫癜、抽搐、肝功能異常、胸悶、心悸、寒戰、高熱、頭暈、低血壓、耳鳴、聽力下降等。
【禁忌】
本品與林可黴素、克林黴素有交叉耐藥性,對克林黴素或林可黴素有過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和青黴素、頭孢菌素類抗生素無交叉過敏反應,可用於青黴素過敏者。
2.與氨苄青黴素、苯妥英鈉、巴比妥鹽酸鹽、氨茶鹼、葡萄糖酸鈣及硫酸鎂可產生配伍禁忌;與紅黴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
3.肝、腎功能損害者、胃腸疾患如潰瘍性結腸炎、侷限性結腸炎、抗生素相關腸炎的患者要慎用。
4.使用本品時,應注意可能發生僞膜性腸炎。如出現僞膜性腸炎,先進行補充水、電解質、蛋白質;然後給甲硝唑口服,0.25g~0.5g,一日3次,無效時再選用萬古黴素0.125g~0.5g口服,每日4次進行治療。
5.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於兒童肌肉注射。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目前尚無詳細的研究資料,尚不能作出明確的判斷。因此孕婦使用本品時應注意利弊。
2.曾有報道口服克林黴素磷酸酯0.6g時乳汁中出現的藥量範圍爲0.7~3.8 mcg/mL,因爲克林黴素有可能在新生兒中引起不良反應,哺乳期婦女必須停止使用本品。
【兒童用藥】
一個月內的嬰兒不宜使用。4歲以內兒童慎用。兒童(新生兒到16歲)使用本品時,應注意肝腎功能監測。
【老年用藥】
1.克林黴素的藥物動力學研究業已證明,口服或靜脈注射克林黴素後正常肝腎功能的年輕患者與老年患者之間藥代動力學無明顯的差異。
2.克林黴素的臨牀研究還未包括有充分數量的65歲和65歲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難以判斷是否老年人的臨牀反應與年輕患者有明顯不同。但是,臨牀經驗提示與抗生素有關的結腸炎和所見到的腹瀉(由艱難梭狀芽孢桿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發生較多(>60歲),而且是比較嚴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時,應注意仔細觀察或監測這些病人所發生的腹瀉。
【藥物相互作用】
1.克林黴素具有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可能會提高其他神經肌肉阻滯劑的作用。所以,凡使用這些藥物的病人應慎用克林黴素。
2.業已證實克林黴素與紅黴素、氯黴素之間的拮抗作用具有臨牀意義,兩種藥物不應同時使用。
3.本品與新生黴素、卡那黴素、氨苄青黴素、苯妥英鈉、巴比妥鹽酸鹽、氨茶鹼、葡萄糖酸鈣及硫酸鎂可產生配伍禁忌。
4.本品與阿片類鎮痛藥合用,可能使呼吸中樞抑制現象加重。
【藥物過量】
1.在小鼠中靜脈注射劑量爲855mg/kg和在大鼠中口服或皮下注射劑量約爲2618mg/kg時發現有明顯的致死性,在小鼠中見到過驚厥和抑鬱。
2.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都未能有效地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黴素。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克林黴素磷酸酯爲化學合成的克林黴素衍生物,在體外無抗菌活性,進入體內後迅速被水解爲克林黴素發揮抗菌活性。
體外試驗表明,克林黴素對以下微生物有活性:
需氧革蘭氏陽性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產青黴素酶和不產青黴素酶的菌株)、鏈球菌(糞腸球菌除外)、肺炎球菌。
厭氧革蘭氏陰性桿菌屬:擬桿菌屬(含脆弱擬桿菌羣和產黑色素擬桿菌羣)和梭桿菌。
厭氧革蘭氏陽性不產芽孢桿菌屬:丙酸桿菌屬、真細菌屬和放線菌屬。
厭氧和微需氧的革蘭氏陽性桿菌屬:消化球菌屬、微需氧鏈球菌和消化鏈球菌屬。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Ames沙門氏菌屬回覆突變試驗和大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爲陰性。
生殖毒性:大鼠經口給予本品劑量爲0.3g/kg/d,未見對動物的交配和生育力有影響。大鼠和小鼠分別經口給予克林黴素劑量高達0.6g/kg/d或皮下注射劑量爲0.25g/kg/d,結果未見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未對妊娠婦女進行充分的有良好對照臨牀研究,動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並不能完全預測人類的反應。
致癌性:在動物上尚未進行長期致癌潛在性的研究。
【藥代動力學】
1.克林黴素磷酸酯進入機體後在血液中鹼性磷酸酯酶作用下很快水解爲克林黴素,正常人的藥代動力學表明:單次靜脈滴注0.6g克林黴素磷酸酯,血液中克林黴素立即達高峯,濃度爲11.09±2.02mg/L,8小時血藥濃度爲1.69±0.35mg/L;單次肌注0.6g,血液中克林黴素1~2小時達峯值,濃度爲5.92±1.45mg/L,8小時血藥濃度爲2.51±0.91mg/L,有效血濃度可維持8小時以上。克林黴素磷酸酯給藥後,主要在肝內代謝,並經膽汁和糞便排泄。每6小時靜脈滴注和肌肉注射0.6g,膽汁中濃度可達48-55mg/L,部分經尿排泄。靜脈滴注0.6g,8小時排泄率分別爲11.72±1.33%和10.51±2.68%。
2.據Physician’ Desk Reference(54版)介紹:
(1)本品在短期靜脈點滴結束時血清活性的克林黴素便達到峯值水平。生物學滅活的磷酸克林黴素迅速從血清中消失,平均消除的半衰期爲6分鐘;然而,活性的克林黴素的血清消除的半衰期成人爲3小時,小兒患者爲2.5小時。成人肌肉注射磷酸克林黴素後3小時內活性克林黴素達血清峯值,小兒患者爲一小時內。血清藥物濃度水平曲線可以從靜脈滴注給藥或肌肉注射給藥的血清峯濃度值獲得,對於上述的清除半衰期,血清藥物濃度水平見表1。
表1、給予磷酸克林黴素後活性克林黴素的血清平均峯濃度及谷濃度
劑量用法 峯濃度mcg/mL 谷濃度mcg/mL
健康成年男性 (平衡後)
0.6g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爲半 10.9 2.0小時,每6小時一次
0.6g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爲半 10.8 1.1小時,每8小時一次
0.9g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爲半 14.1 1.7小時,每8小時一次
0.6g肌肉注射,每12小時一 9次
小兒患者(首次劑量)*5-7mg/kg靜脈滴注,滴注時 10間爲1小時
5-7mg/kg肌肉注射 8
3-5mg/kg肌肉注射 4
*本組資料來自正在治療的感染患者。
(2)對大多數成人每8-12小時一次,小兒患者每6-8小時一次使用克林黴素,或者持續性靜脈點滴克林黴素時,其血清藥物濃度可維持在體外試驗時的最低抑菌濃度之上。連續使用三次,血藥濃度可達穩態。
(3)肝腎功能明顯減退患者,克林黴素的消除半衰期略有增大。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對消除血清的克林黴素無效。對有輕、中度肝腎疾病患者無須改變劑量。
(4)甚至是在腦膜有炎症的患者中,克林黴素在腦脊髓液均未達到明顯水平。在老年人(61-79歲)和青年成人(18-39歲)自願者中,靜脈滴注磷酸克林黴素後,藥物動力學研究表明僅年齡因素不會改變克林黴素的藥物動力學(廓清率,消除半衰期,分佈容積及血藥濃度時間曲線下的面積)。老年人口服鹽酸克林黴素後,消除半衰期延長至約4小時(3.4-5.1小時),年輕人則爲3.2小時(2.1-4.2小時)。然而,吸收程度在年齡間並無差異,對肝腎功能正常的老年人劑量無須作調整。
【貯藏】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包裝】玻璃安瓿;
(1)2mL:0.3g(按C18H33ClN2O5S計),10支/盒。
(2)4mL:0.6g(按C18H33ClN2O5S計),1支/盒、2支/盒、5支/盒、6支/盒。
【有效期】24個月。
【執行標準】《中國藥典》2015年版二部
【批準文號】(1)2mL:0.3g(按C18H33ClN2O5S計) 國藥準字H20056741
(2)4mL:0.6g(按C18H33ClN2O5S計) 國藥準字H20045505
【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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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地址:山東省棗莊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神工路3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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